市政府召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会议
日期:2008年11月19日 来源:规划编制处
2008年8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长春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崔杰市长、姜治莹副市长、郑文芝副市长、王学战副市长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听取了市规划局和市文化局的专题汇报。会上,全市上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了高度统一的认识,并决定立即启动名城申报程序,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安排。
崔杰市长要求:在思想认识上,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在工作程序上,立即着手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应立即启动申报程序;在工作方法上,应分清轻重缓急,对具有重要意义的、濒危的、具有旅游开发和商业开发价值的历史建筑、地段应重点、优先保护和规划研究;在保护和利用方式上,应贯彻保护方式多样化、利用方式多样化的思想,并注重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宣传。
郑文芝副市长指出:从保护的意义上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彰显城市文脉的重要手段,城市软实力的展现;在工作分工上,保护规划和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应齐头并进,分类、分步有序进行。
王学战副市长指出:从申报条件和优势方面,长春曾经作为新中国的特别市和直辖市,完全具备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应当加大普查力度,积极做好申报名城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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