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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长春市保护历史建筑名录

日期:2008年12月11日    来源:规划编制处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一个没有历史回忆的城市将会是一个苍白的城市、空洞的建筑群体。因为每一幢建筑都有陪伴它成长起来的一群人,这些建筑往往会勾起人们许多难忘的记忆,或痛苦;或美好,但这就是历史。而正是这些不同历史时期建成的建筑连接成了我们城市的历史,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任意去割裂它,而使城市的历史出现空缺甚至断裂。

    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主战场的欧洲,许多城市和建筑都变成了瓦砾甚至废墟,但是,一些重新建设的城市依然恢复了战前的面貌,这些历史建筑能够使人们回忆起城市的生活,也使城市的历史得以延续。

    长春二百余年的历史中,但真正的近代城市文明仅有一百余年的时间,遗留到今天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也非常有限,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更新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为了更好地延续城市的历史,保护好长春有限的历史建筑,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经过调查论证,确定了第一批保护历史建筑名录,依据《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公布予以保护。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长春的发展,关心长春历史建筑的保护,给后人留下更多的城市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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