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时,建设单位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图纸和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
2、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的综合报告(说明建设工程完成情况、违反规划建设的处理结果、经批准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及实施情况、环境工程完成情况,利害关系人问题解决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
3、《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附件(原件)、附图、立面效果图、经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原件各一份。
5、《建设工程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6、具有相应资质测绘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图八份(含各类地下管线)。
7、按规定要求制作建设工程现场照片(包括建筑物立面及周边的道路、绿化等)一套。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建设工程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初审)移交单”。
10、原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竣工实际建筑面积确认证明,包括:总建筑面积、每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等一览表。
11、其他需要特殊说明情况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