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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台湾备用网址关于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14:22    点击数:

市政府:

2013年,我局继续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以制定政府规章、建立和完善局内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体系为主要工作内容,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努力开创我局法制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前部署

为了加强部署和督导,我局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和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升动员大会,召开了四次中层以上干部座谈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下发了依法行政提升计划、“推进依法行政基层示范单位活动”和“树立文明执法形象、优化法制环境”等活动方案,调整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努力使创建活动有新思路、具体落实有新方法、组织实施有新载体、工作推进有新亮点。

二、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探索科学民主立法

在制度方面,我局从现有问题着手,勇于面对立法难点,汇集众人的力量,加强规划领域遇到问题的制度化处理。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将规划领域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以利于指导城乡规划工作。

1.严格落实立法计划

一是继续完成了《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暂行办法》。《日照管理暂行办法》经2013年4月19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二是完成了《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是完成了政府规范性文件《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经2013年4月19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3年4月22日正式实施。

四是完成了局内规范性文件《长春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标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落实科学民主立法制度

一是完善了公开听取意见机制。建立完善了专家论证制度,聘请著名法律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和业务专家对法规、规章进行论证。建立了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通过法律顾问团征求专家的意见;通过媒体、听证会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是引入专家起草工作机制。我们在《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过程中,组成了由法律专家、业务专家、实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起草小组。初稿形成后,又多次召开了我市建筑规划方面专家的座谈会、技术商讨会和论证会,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三是探索法律草案试行机制。草案试行是我局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的一种全新的立法模式。在《日照管理暂行办法》起草中,为了提高日照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我局将基本定型的草案发放到具有影响的建筑、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试行,通过多次反馈修改,不断完善草案内容。

四是落实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我局聘请吉林大学法学专家对《日照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了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评估,对原本考虑不周全的地方进行了修改完善。如对本办法实施前,对原有生活居住建筑日照时数降低的补偿、补助是否使用本办法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3.定期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经清理,我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个,废止6个,并对清理的结果进行了公示。

(二)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在2012年清理的基础上,继续配合市法制办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权等外部行政权力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制作了权力运行流程图,上报了《需前置审批权力项目统计表》。

二是开展执法大检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贵办《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法规监察处组织各业务处室、规划分局对检查内容进行深入地自查自检活动。通过执法大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整改落实。

三是探索行政执法分类动态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并开展了说理式执法专题研讨活动。

四是开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处组织相关行政许可业务处室、城区规划分局对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形成的623件行政许可档案和14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并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是深入推行“三段式”执法模式。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三段式”执法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的“三段式”执法程序并体现在行政处罚案卷中。

六是推广使用文明用语。为了树立文明执法形象,我局开展了文明用语抽查活动。从抽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被抽查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能按照文明用语的要求进行回答。

七是加强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按照备案标准和要求,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统一将我局行政处罚情况上报市法制办,提高行政处罚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共备案4件。

(三)完善程序,加强改革,提高规划服务效能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了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规委会组织结构和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规委会的宏观决策作用。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

二是完善行政许可程序。年初,我局调整了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重新划分了业务处室和规划分局的事权,建立了市区两级项目审查体系,即将行政许可初审权下移至各区规划分局,相当于将规划许可窗口前移,加强了分局和处室面向基层的服务力度。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五个一工程”,即一个标准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一个时限办结、一个平台流转,例会制度由每周一次变为两次,加快审批效率。

四是提升规划服务效能。1、为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积极开展“规划上前沿,服务下基层”活动,变“坐诊”为“出诊”,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其做法受到姜治莹市长的充分肯定,并做了重要批示。2、建立了大项目库和项目跟踪服务档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包保责任人,确保项目建设单位能够顺利办理各种规划审批手续。局党委定期召开处以上干部座谈会,研究工作、沟通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五是召开规划服务工作说明会,对我局内部事权调整、审批制度改革、日照管理法规和规划许可实施等方面内容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服务对象进行了交流,很好地贯彻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和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四)加强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013年的培训工作是我局法制工作的一大亮点。我局把培训工作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说,今年是我局的“培训年”。为此,我局专门制定了《2013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方案》,并开展了城乡规划专业技能培训班、日照管理暂行办法培训班、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规划专业技能学习系列讲座等培训班。特别是去年3月份,我局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勘察涉及协会联合主办,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环境·设计》杂志社等单位共同承办了国际著名建筑大师马里奥·博塔讲座。

(五)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报到,树立“人人参与、处处有声”的宣传氛围。宣传途径从仅靠规划展厅向新闻报道、专题采访、电视媒体、网络、特约专栏、宣传册、资料图书等全方位“立体宣传”转变;编辑出版了《长春规划十年》,并通过报刊、网站刊登信息68件,印发宣传册约500册,编印《幸福都市》杂志,在长春市图书馆举办“长春城市规划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2013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离法治机关的标准,离理想的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仍有待全面提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活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有了全面提高,但从整体来看,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是在培训过程中,我局对实际工作中实用的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比较重视,但对基础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很欠缺。

四、2014年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法规制度建设,把握标准,抓住机遇,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五年立法规划的安排,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立法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局内规范性文件,促使立法规划早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是开展执法监督,继续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推广“三段式”执法模式,继续探索说理式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继续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

四是建立应诉机制,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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